他独自做着家务就被杀了,17年后,全网说他是家暴男

从来没见过这么惨一男的……别的不说,先看看导演自己编的小作文吧。

满口瞎话的导演我真是服了,看不下去啊姐妹

行,就算是导演使劲编,他也只能把支床被叫下来一次改成被叫下来两次(裁定书上说的是叫下来一次,第二次下来就杀人了),改变不了事发时张勃在一个人干家务,赵箫泓却躺在床上的事实。

裁定书上,王安安说:赵晓红不干家务。

法律文书都是很凝练的,证人可能说了20句,只记录一句。王安安为什么要说这句话呢?因为事发时,张勃在独自做家务,而支床这种事,之所以他不能独自完成,是因为赵晓红躺在床上。

可以不支床吗?我不知道他们睡得什么床,但需要支床再睡觉,应该不是什么质量很好的床,可能就是用棍子支起木板凑合一下,毕竟租房的条件可能也就那样。赵晓红如果不下来,把床支的好好的,张勃躺上去床可能就会塌。

所以,不可以不支床。

第一次支床没支好,是否需要第二次支床呢?

当然需要,因为床还是会塌。

第二次支床,赵晓红是否还是需要从床上下来呢?

当然需要。

所以支床这件事是否证明了张勃无理取闹呢?我个人认为:他实在委屈。

张勃是否想到了如果喊赵晓红下床,她就会杀了自己呢?

我认为绝对想不到。遭遇过家暴的人都清楚:你绝对不知道什么事情会引起对方突然的勃然大怒和对你实施严重暴力。哪怕你做了所有家务,哪怕你态度一直很好,哪怕你认为你俩关系也很好,哪怕你觉得这是一件人人都能理解的小事,他(她)依然会勃然大怒,对你实施你绝对无法抵抗的严重暴力。

被家暴的场景的不可预见性,是哪怕遭遇了1000次家暴也依然无法预见下一次的。因为你经历了长期家暴以后已经无比小心翼翼了,你已经做得比其他的老婆(老公)好太多了,你仍然会被家暴。就是因为你无法想到对方会在什么情况下突然发飙。

“支床”这件事就是张勃绝对无法想象自己会因此而死的场景。如果他早知道这是一个危险事件,他怎么敢呢?

请姐妹们明白几点重要的事实,这非常有助于我们在家暴场景中自救。这也是我从这部电影得到的启发。这几点跟性别无关,只跟权力关系有关(虽然男的被家暴的比较少,但万一这个家庭的结构的确就是女的家暴男的,那么这个男的的处境也符合这几点事实)——

1、在肉体上霸凌你的人,在精神上同样会霸凌你。这就是你在家暴家庭中,得到社会支援的可能性越来越缩小,往往会变得孤立无援的原因。哪怕他(她)打了你无数次,打到非常严重的程度(流血,骨折,住院,毁容,最极端的是被杀害),他仍然有办法让所有人认为是你的错。

2、当对方杀气已起的时候,谁有理已经完全不重要了,他(她)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去完成那个动作,只有完成那个动作他(她)才能解气,此时的他(她)是极端危险的。你所能做的正确选择是迅速离开这个场景。此时你必须把跟这个人共处一室,视为跟豺狼虎豹共处一室,如果可以:跑!因为他(她)不光会杀人,他(她)甚至在杀你之后,还会拔出刀,看着你的血流光,亲眼看着你死掉,再当别人来的时候假装晕倒。

3、既然对方是豺狼虎豹,那么哪怕他(她)有温顺的时候,有跟你亲亲热热的时候,也算不得数,不要等到那个场景再跑,那就来不及了。因为你再小心翼翼,也绝对无法避免最后那个绝对危险的场景的出现,暴力会缓慢升级,且永远不会停止。所以,早点跑!立刻跑!

最后让我们看看导演是怎么骂我们的。

再让我们扒一下导演口中的谎言,因为现在我们有裁定书的真相了——

1. 【关键矛盾:“支床次数”】

导演说法:

丈夫三番两次让她起来重新支下床,箫泓已经累得够呛了,支两次后不下床了。丈夫就把她拖下床开始殴打。

裁定书原文(赵晓红供述部分):

2009 年 4 月 15 日 19 时许,她躺下休息。22 时许,张勃说床没有支好,叫她下来重新支床,床支过后,她又躺下,张说床还没支好,让她从床上下来,她不下来,张就拉她,她还不下来,张就用手打她头,后两人就厮扯开了。

谎言拆解:

裁定书里明确写了:

第一次:丈夫让她下来支床,她下来支好了

第二次:丈夫又说没支好,让她再下来,她不肯,丈夫就动手打她,随即发生厮打、拔刀杀人

导演却把事实篡改成 “支了两次床后,第三次才被拖下床殴打”,刻意增加 “两次顺从” 的细节,塑造她 “忍无可忍才反抗” 的受害者形象,掩盖 “第二次就直接动手、当场升级为致命暴力” 的事实。

2. 【关键矛盾:“逃跑与拔刀时机”】

导演说法:

箫泓就往外跑,原本打算跑到洗手间里躲起来,把门插上。结果跑到客厅,丈夫已经追上来,箫泓顺手拿起桌上没怎么用过的水果刀指向对方,丈夫扑了上来,她下意识地挥了一下,就那么一下,无可挽回的悲剧就发生了。

裁定书原文:

她被打急了,就向卫生间跑,当她跑到客厅的餐桌旁时,看见餐桌上放着平时用的水果刀,就拿起水果刀指向张勃,张向她扑,她下意识挥了一下,刀子就扎进了张勃的胸部。

谎言拆解:

导演添加了大量裁定书里完全没有的情节:

裁定书里根本没有 “她打算跑到洗手间躲起来、结果跑到客厅” 的表述,她是直接跑到客厅餐桌旁,看到刀就拿起来指向丈夫

导演刻意弱化了 “主动持刀指向对方” 的行为,把持刀说成是 “顺手拿起”,把捅刺说成是 “下意识挥了一下”,试图消解她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而裁定书明确认定 “其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故意明显”。

3. 【关键矛盾:“事后救助与报警”】

导演说法:

丈夫倒地后她立即进行救助,她当时吓傻了,瘫倒在原地让别人报警、叫救护车。

在看守所很长时间,她并不知道丈夫的生死,很自责,每天以泪洗面,警察怕她出事,跟她说人在医院救治呢。她拒绝请律师,但案件太严重,最终法院指派了法律援助的律师。箫泓进看守所 6 个月后,拿到起诉书,才得知丈夫的死讯。

裁定书原文:

张勃受伤倒地。同租一屋的吕卫兵打电话报警,赵晓红亦叫吕打电话报警。后张勃经抢救无效死亡。

证人证言显示:民警问谁干的,赵晓红说是其拿刀捅的。赵晓红抱着张勃,并喊叫救张勃。

2009 年 4 月 16 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 5 月 13 日被逮捕。

2009 年 11 月 12 日一审判决,2010 年 3 月 1 日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谎言拆解:

导演说她 “进看守所 6 个月后才知道丈夫死讯”,但裁定书显示:她 2009 年 4 月 16 日被刑拘,2009 年 11 月就拿到了一审判决,此时距离刑拘仅 7 个月,且一审判决明确载明张勃已死亡,根本不存在 “6 个月后才知道死讯” 的说法,属于刻意编造悲情叙事。

导演说她 “拒绝请律师,法院才指派援助律师”,裁定书里只写了 “法院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没有任何 “她拒绝请律师” 的表述,属于凭空捏造,塑造她 “不懂法律、只想认罪” 的柔弱形象。

4. 【关键矛盾:“主观意图定性”】

导演说法:

我觉得,她的主观意图在于自我保护,制止对方伤害,却成为了伤害者。

裁定书原文:

经法医鉴定,张勃胸骨上平胸骨角见一斜行 2.8×0.2cm 刺切创,创角上钝下锐,斜向右下入胸腔。死者心包膜上部有 1.5×0.2cm 裂口,主动脉根部可见一 1.0×0.2cm 裂口,心包腔积血 100ml,右侧胸腔积血约 100ml。结论为,张勃系被他人持单刃锐器刺切,致使主动脉根部破裂引起的心包填塞死亡。

从赵晓红捅刺张勃的部位和力度来看,其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故意明显,故赵晓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谎言拆解:

导演刻意无视法医鉴定结果,把 “刺向胸部主动脉根部的致命一刀” 歪曲成 “下意识挥了一下”,完全回避了这一行为的致命性和主观故意,试图将故意伤害洗白成 “过失致人死亡”,与法院最终认定的 “故意伤害罪” 完全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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